更新时间:2023-05-29
操作场景
当用户从CIFS、NFS、FTP共享目录删除文件后,可通过回收站对删除的文件进行恢复。
前提条件
已创建CIFS、NFS、FTP文件存储目录。
操作步骤
- 登录EDS控制台,依次展开[资源管理/文件存储/回收站],点击<新增>。
- 选择需要开启回收站功能的CIFS/NFS/FTP共享目录,设置回收站保留天数,文件大小限制,以及过滤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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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已删除进回收站中的文件,会占用对应共享目录的配额、空间以及文件数。
2.启用回收站策略后,可以设置删除文件后的保留天数,可以设置超过一定大小容量的文件不进入回收站直接删除,可以设置回收站过滤规则,规则如下:
a.支持多种后缀(例如:*exe和*.exe)与前缀(nfs*和.nfs*)匹配
b.匹配后缀或前缀名的文件将不进入回收站
c.多个后缀名间以英文分号“;”隔开